*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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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櫻塚護
再說一次 打的人不認同"旁邊"的人看的人不一定不認同,
(這句以下亦同,也都再講的更明了)
並非一定得求主觀想法認同的結論,
討論就是這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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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我跟M大的討論結論,與您何關?但與您無關,與我有關呀
因為我與他的結論是,客觀立論既然無法討論出結論,所以雙方放棄以客觀立論來說服對方,只以主觀想法自由心證既可,你要求以客觀立論來與您討論,但小弟並無要以客觀立論來推翻您,這樣的意圖。
再說一次,1.小弟並不要求您認同,2.您要求客觀立論說明,跟小弟主觀看法解釋,兩者並不衝突,簡單的說,就是不相關的兩回事。
引用:
沒提與提了卻無法改變不同,再說一次 打的人不認同"旁邊"看的人不一定不認同,
並非一定得求主觀想法認同的結論,
並非一定要改變對方主觀想法,主觀本來就是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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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立論與主觀想法的差別,是客觀立論只有一個結論,主觀想法則每個人想法不同
客觀立論與主觀想法是不相關的平行線,想用客觀立論來改變人的主觀想法,這是做不到的。
『沒提與提了卻無法改變不同』這句的意思是沒提客觀立論跟提了客觀立論但無法改變主觀想法不同。也就是您打算以客觀立論來改變我的主觀想法
『並非一定要改變對方主觀想法』但這句又不承認
兩句話明顯的自相矛盾,但願是小弟誤解了您的意思。
"任何事物皆可以主觀"這樣的理由,就足以成立以上事實,請明查
引用:
只有"任何事物皆可以主觀"這個事實,否則舉何都一樣,
只有"任何事物皆可以主觀"這個事實才足以客觀立論
這個事實印證了,你以主觀比較,而你沒有以客觀證明為何要以此題材比較,
兩者都是以主觀認定,還是只有"任何事物皆可以主觀"這個事實
另
再回一次 "認定"所謂"客觀論點",除非你可以推翻我的客觀論點,
你主觀無法接受就提出你的客觀論點,讓大家自由心證
這與主觀想法能否接受無關,再說一次 打的人不認同看"旁邊"看的人不一定不認同,
並非一定得求主觀想法認同的結論,討論就是這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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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討論的議題,並不是討論『FF該不該抽出水晶』、『魔戒該不該抽出魔戒』
要討論以上議題,才需要以我的客觀立論推翻對方的客觀立論。
而是討論『FF跟魔戒能不能相提並論』而客觀立論的依據,在於”任何事皆可主觀”,所以對FF,可以主觀不需要他人認同,魔戒亦可主觀,也不需要他人認同,此點足證明兩者可以相惿並論,並不需要把魔戒與FF的客觀立論的證據提出來混為一談。請明察
引用:
重點在你所謂的客觀立場,恐怕到現在才明白的是你,
只有"任何事物皆可以主觀"這個事實才足以客觀立論
這個事實印證了,你以主觀比較,以上論點我上面都講很多次了
你與其說這麼多Mechaome列出各人看法大家讓自由心證不是更快,
何需堅持你所謂的"客觀立論"??
實際上只有"任何事物皆可以主觀"這個事實才足以客觀立論,多說不過是畫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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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教訓的是,我的確是以主觀比較,但那是為後來我發現Mechaome一再強調,對『FF可不可以保留水晶』這個議題,個人主觀看法不同,我的主觀看法未必跟別人相同。爭執無益,所以我才提出魔戒與星戰亦可以每個人主觀想法不同來視之。
既然任何事皆可以主觀,自然星戰魔戒也可以主觀,所以FF可與之相提並論,因為都可以主觀視之,請將心比心。這就是我的客觀立論。
小弟想證明的是,『1.兩者可以相提並論,請將心比心』,上面的客觀立論就足以證明,我是正確的,但不足以證明『2.魔戒能不能抽出魔戒的要素』,但對小弟來說,能證明(1)就已足夠,(2)不需要證明。請明查
真正需要各人自由心證的,是(2)不是(1),因為(1)已是不可改變的事實,這個事實是以『任何事皆可主觀想法』這樣的客觀立論而產生,而不是以主觀想法而產生,兩者有很大的差別,請明察,
正好相反,用客觀論點,可以讓對方將心比心,主觀才是不可以。
事實上我是以『任何人皆可以主觀』的客觀觀點,請對方將心比心。
並不是以『我的主觀觀點』,請對方將心比心。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差別,請明查
但很遺憾,您一直要求我提出對
『FF與魔戒的客觀立論』來推翻
『兩者能不能相提並論』議題,但事實上兩者無關。
因為『FF與魔戒的客觀立論』,只能證明
『魔戒能不能抽出魔戒的要素』『FF能不能抽出水晶的要素』並不能證明
『魔戒與FF兩者能不能相提並論』,這是不相關的事。
再強調一次,我只是想證明
『1.兩者可以相提並論,請將心比心』能證明此點已足夠。而『2.魔戒能不能抽出魔戒的要素』,這我一點也不關心。
您說我對1的立論是主觀看法,其實大膠不然,而是我以『任何事皆可主觀』的客觀立論來證明此事,並不是以『我的主觀想法』來證明,兩者有很大的不同。您要推翻這樣的客觀立論,請提出,『魔戒星戰不可以主觀想法』的客觀立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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