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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fd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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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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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回應....

1.因為東森有錢, 所以當消費者告他時, 他們有的是錢可以請律師, 反正法律條文這種東西, 就是看你怎麼去解釋它囉.....

2.至於無法可管或相關單位管不了這類的問題, 有空的人請去看一本書"當企業購併國家", 沒空的人請去找最近一兩期的天下雜誌, 你就會了解什麼原因了....

3.主持人&專業人士? 那位專業人士要不是商品的業務, 就是從公司裡隨便拉個人出來, 稍微穿的稱頭一點, 把該說的話背好, 意思差不多就好, 反正都往好處說就對了....

4.東森的毛利是商品售價的20%, 但是通常廠商要大約90天左右後才收的到錢, 因付款條件為月結60天....

第三點和第四點是去年我待的公司接過一兩次東森的案子, 所以有稍微接觸到, 不敢保證一定每一家都一樣, 畢竟要視公司規模和知名度而定!!
 
舊 2004-01-08, 08:44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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