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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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櫻塚護
"無法以客觀事實證明,又何必以 STAR WARS,LOTR來要對方"將心比心"??"
能不能被說服,還是只能靠雙方本身認定,但缺乏客觀論點就不必談了,不過是自說自話
你們對FF客觀論點雙方沒有交集,就等於根本沒有結論,
以此下以下論斷
"所以我認為星戰與魔戒也可以個人主觀認定,來證明兩者可以相提並論。"
一樣是你個人主觀看法,因為沒有以客觀事實立論,
[又何必以 STAR WARS,LOTR來要對方"將心比心"??]
以主觀想法來論斷,是否舉STAR WARS,LOTR又有何差別??
如果你舉的是STAR WARS與LOTR的話根本就沒有以此為主體來討論,
用FF的毫無結論來"比照辦理"並沒有意義,就算結果真會如此也是一樣
何況"打的人不認同,不代表看的人不認同"
最後 還是你個人主觀想法在下論斷,既是如此又何必討論??
這種結論不必以先前FF的討論為依據
還有 你的相提並論還是不是"個人主觀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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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的結論無法以客觀事實證明 ,並不足以代表,不能用STAR WARS,LOTR來要對方"將心比心",因為若是STAR WARS,LOTR一定要用客觀事實來證明,那就必需要做到,FF也用客觀事實來證明,若是FF做不到,只能用主觀看法來下結論,那STAR WARS,LOTR也只能比照辨理,這才能達到將心比心的效果。
而您所言FF的討論沒有結論,這到不是很認同,我們的結論就是FF能不能抽出水晶的要素,個人感受不同,認為可以的就可以,認為不可的就不可,這就是結論。沒人規定對爭議的話題,一定要用客觀立論來討論出結論不可。
而您的說法,是直指星戰魔戒與FF,兩者"可以相提並論"這個論點,是我主觀想法,沒有客觀依據足以立論,而我的客觀依據,就是FF可以只憑個人主觀看法,認為可以抽出就可以抽出,認為不可的就不可。那同理可證,星戰魔戒也可以只憑個人主觀看法,認為可以抽出魔戒光劍的要素就可以,認為不可的就不可。我對魔戒的看法被您歸類為感覺的舒發。這我不反對,就如同FF的結論,也是個人只憑感覺的舒發。
如果您堅持魔戒星戰不能只憑感覺的舒發下結論,但偏偏FF就可以?這不是很奇怪而且沒有客觀依據嗎?
如果說我的相提並論還是不是"個人主觀想法"
那別人認為不能相提並論,不也是"個人主觀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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