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tardog
唔~~這麼說起來果然只能算自己衰
很高興有這麼多人從不同的角度幫我思考
我還是到現在才知道原來我們的法律中心法理是教化人民
因為那種感覺很像...很像..很像地震掛了你誰都不能怪 只能怪自己衰遇到這種人
據我所知 強制隔離是有的 但是經過十多年就可能可以放出來
這麼說吧 我的感覺是 法律所給予這些人的機會實際上是由眾人要去承擔的
要是法官 假釋官的判斷錯誤了 後果非是由他們承受 而是受害的百姓
實際上各位別認為不會衰到自己
請試想 要是你本身是法官 而你的親人 被一個精神病患者先**後殺 家裡也被他放火毀屍滅跡 而他 是個精神病患者 你 會原諒他嗎?! 或是基於專業而判他無期徒刑呢?(雖然事實上妳無法判決自己親身有關切的案件,所以說是試想)
PS.我當然知道精神病跟神經病不一樣 = =
最後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
因為我覺得 會犯罪的人 或是說會犯那種重大罪行的人
你說他很冷靜 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然 這種人心裡早就是有問題的了
也就是實際上她精神也是非正常值之內的人 那麼精神病的判斷依據何在?
放出他們的依據又何在
君不見 15年前有位男老師 苦戀一位女老師不成 竟殺了他分屍烹食
然15年後的今日他已經生活在你我的四周
哪天 又有個不幸的女人被他愛到了 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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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一生下來就是精神病的,很多心理變態都是小時候受過欺負或是怎樣的?
還有有科學家也是認為那些暴力或是心理有問題可能是基因有問題,所以將來結婚要作婚前檢查,可是現在有多人作婚前檢查嗎?
一個正常人在氣頭上作出行為可能跟精神病一樣,所以如何判斷才是大家努力方向,比起吃人肉,更駭人是有人計畫周詳殺很多任妻子以便拿到保險金才是讓人膽顫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