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 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
不管是相見恨晚還是錯誤結合, 都應該沒有所謂 "合理的外遇" 的道理!
外遇就是外遇, 出軌就是出軌,
爬牆就是爬牆, 沒有什麼半對半錯或是理所當然甚至是被迫發生的!
一段婚姻, 我強調, 是 "婚姻", 本來就不應該有第三者或是第四, 五, 六...者介入!
如果兩人不相愛, 早早把手續辦一辦, 趁早分開就好, 瞞著另一半跟別人上床, 就是罪該萬死!
我常常覺得電影或是電視會教壞人, 就在這裡,
把亂搞男女關係或是婚外情詮釋的好像是稀鬆平常, 甚至是可以為愛為一己之私而犧牲!
至於電影情節演的被迫下嫁或是什麼精神出軌的....那是電影情節, 我也無話可說!
但是現實中, 不管是男還是女, 在沒有說清楚或是決定分開之前, 瞞著另一半跟別人來個外遇什麼的,
就是姦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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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罪該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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