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起來實在是很困難
一般商家都知道要如何逃漏稅了
何況是在虛擬的網路中呢?
商家不會一次用一堆帳號分批賣他們的物品嗎?
這樣就不會成為"經常"性的客戶了
況且他們對"經常"的定義看起來也很模糊
我還是認為可能會不了了之
如果硬要執行,照政府過往的記錄來看
一定又會像趕鴨子上架般的草草推出法令
然後又會執行的"阿里不達",到最後可能又會朝令夕改
甚至草草下架了吧,我猜
樓上的說只會向有登記的人課稅
那他們不會不要登記就好了,以個人的名義來賣就好了,這樣不行嗎??
這個法案如果要執行絕對不能草草推出,一定得考慮到很多狀況才行
不過我覺得我們現在的政府實在很像急驚風,想到什麼就要做什麼,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