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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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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u8526425
對於p2p怎樣我沒意見
畢竟目前沒有一個確定的結論
我也不想就此闡述什麼

未經許可擅自刺探私密
在法律及網路上一直是不為人所容忍的
這邊舉一個例子
我若是一家公司的mis
我握有administrator的權限
就算你老董老總權限怎麼調
檔案加密怎麼設
就算你本機不設分享
管理者都有辦法破
你要嘛就死不接上公司網路
不然一切機密在我看來等於透明
所以我可以不經過同意隨意看公司資料摟?

請問這樣正確嗎?

正確作法應該是經過相關部門主管同意才能調閱資料吧!!
ISP要調資料不是不行
但要經過司法或第三公正單位的監督與審核才合理
不能說調就調 (想想那些財金公司的資料外洩事件吧)
不然球員裁判同一國結果會是怎樣的嘴臉
你看看韓國的表現就知道
哈哈~內行的都說讚


你的看法很怪異喔

據我幹過MIS的經歷
高等資料要開啟必須要認證密碼等等
不是取得網路的ADMIN的權限就可以的
而且 公司內部資料庫本來就是可查詢的
不可查詢的資料不保密的公司 你要到哪找阿
基本上你想的跟事實不是兩回事嗎
那不然乾脆每間公司的MIS的職位都是由老闆來做算了
你的想法很奇怪耶

財金公司與這種情況能牽扯上關係嗎?
這是ISP的錯嗎

而且
刺探與保密本來就是網路對立的
網路是開放式的架構
不能說 個人沒有保護被入侵 就是ISP的錯
那病毒透過ISP傳送在網路上
是不是ISP的錯呢

按照你的講法 版權擁有的公司
是不能上網路調查 而且要求相關單位與以協助
因為 網路隱私大於一切嗎?

我個人有在使用這類軟體
可我不會說我是對的
但在我沒辦法且不營利的狀況下
我只能默默的用
如果ISP因此斷我線
我也只能摸摸鼻仔就算了

台灣ISP唯一的錯
就是收費太高 速度太慢 客服太差
其他的 都是簽約的時候 該注意的事情了
舊 2003-12-16, 11:35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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