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u8526425
對啦
查當然要查
我從未說過不准查
但是誰來監督與管理這個查緝的動作?
FBI要監聽電話不是要經過申請執行才准
不然就算違法
在法庭上也不能形成證據(未確定, 電影看來的)
我認為ISP也是一樣
還是ISP自己就有權這樣作?
我的重點是資訊安全 (我應該強調很多次了)
我們在WWW上的資訊安全處置一概對ISP無效
若ISP沒有職業道德隨意截聽
隨便一個阿貓阿狗的投訴都要調查的話
那整個資訊安全大概就崩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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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isp都有處理方法假使你有看過isp的條例就會覺得沒有什麼,因為你不作跟本不會查你的動作
重點是資訊安全是在乎用戶的資料保密而非是用戶的從事動作
而且現在網路法就是如何訂出遊戲規則,你看連前面美國的例子都是把用戶直接停掉而不通知,台灣的isp還會通知你(hinet除外)
有多少人簽約看過契約內容(基本上你在簽約同時isp就同意可以樣作了)
giga的資料
http://www.giga.net.tw/online_adsl....ect=FW529000000
十五、 用戶應遵守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不得有入侵網際網路上其他系統之意圖與行為、不得破壞網路上各項服務,亦不得在網際網路上以任何方式發送大量郵件造成本公司系統之障礙或從事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及法律所禁止之行為。如有違反,除須自行負責外,本公司為維護服務品質,,得終止用戶之租用,任何後果及可能損失概由用戶自行承擔。用戶不得於網路上用任何方式執行本公司郵遞主機上所列服務項目以外之任何程式,用戶違反規定造成本公司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