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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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在宜蘭唸夜間大學的學生
一這份工作 我做快兩個月
我現在有不少疑問
工作類別-在一般家電行當店員 有時候要幫忙送家電 沒事就在櫃檯看店
工作時間-早上八點半到下午五點半 有給午餐
放假- 一個禮拜 只有星期天休息
月薪-$10000
我換算過了 一個月工作二十六天 時薪好像約$48
老闆有違法嗎.....它只有請我一個人(只需一個店員)
朝八晚五 時間很長 因為 幾乎是小勞動 而大勞動就是搬洗衣機,冰箱...等等
不過 大勞動 是很少
我想做到月底辭職 不想在....浪費時間 我還有很多報告功課考試要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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