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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摩新聞轉載] P2P下載音樂 證明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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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_yong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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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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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shiuitsao
檢方也特別起訴一名下載九百七十首歌曲的會員陳佳惠,因於她重製超過五份,且其侵害總額超過新台幣三萬元,已涉違反著作權法。
超過刑事處罰最高門檻,那意思是說不超過30000元 就不違反著作權法?
不是,
違法就是違法,不會因為侵害額度多少而改變。
但是…
一般而言,檢察官除了對刑事犯罪者提起公訴之外,尚有緩起訴及微罪不舉兩種處理方式。
2003-12-05, 08:4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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