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一下gstyle兄的說法,PTF.PUBDL.DSLite只是將下載路徑和檔名編碼,
並沒有透過中間層server來做檔案交換, 主要目的是要保護空間的作法.
有點好奇, 這位會員姓名如何會被公佈, 起訴?? 如何知道她下載了970首歌??
中間有沒有透過非法手段取得個人隱私資料呢?????
eMule, eDonkey , BT 這類P2P軟體不但是free的, 甚至還有公開source code,
因為分享, 讓網路世界更美好, 感謝這些沒被金錢誘惑的作者們.
我的感覺P2P的交換檔案是否侵權, 跟P2P的平台是否侵權是兩回事吧,
不然擴大解釋:和別人用ftp交換未經授權的檔案是不是也要告ftp的開發廠商咧??
搞不懂是法律訂的有問題, 還是有些人的頭殼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