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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G_AMI_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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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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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enix999999
理由???
要開槍是要有理由的!
否則會被處分的!
難道理由是:為了實驗XBOX是否可以當成我們下一代防彈衣的
材質嗎?
不過...會重死!


還可加裝3D瞳位瞄準的外掛,看到哪槍口到哪
好強的警察杯杯,比機器戰警還兇

不過可能美眉中流彈的機率會比歹徒高
舊 2003-12-05, 12:0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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