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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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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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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osephtt
在參加過這麼多的論壇,
個人覺得再能力範圍下,
知道的就發言,不知道的就當成吸收知識,
因為資訊發展的速度實在太快了,
以一人之力根本無法盡知所有的部分,
所以這幾年各式論壇大量崛起,
可說也反映了這種需求,

我很敬佩這些有獨到技巧的網友,
因為他們的資訊都比雜誌快多了,
而且更實用,

然而我常感覺網友再加入一個論壇時,
應先將論壇內至少半年內的訊息先瀏覽一番,
藉此了解論壇的特性與內容,
而且往往大家都是再出現疑難雜題的需求時,
才會發現這些相關的論壇,

因此個人覺得網路本就是互助助人1

雖然你是新人,可是確是高人的發言!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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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禁行機車, 共享道路資源, 機車法律定義就是汽車!
舊 2003-11-27, 08:55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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