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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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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j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32
你在說我嗎......ㄎㄎㄎ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我是湯姆
所以之前才會有網友說支持開放槍枝合法擁有啊!

雖然說我一向都是主張以暴制暴, 最收功效, 但是馬克斯38大大有家室又有店面,

所以說我的建議他老人家不得不考慮啊!

附帶一問: 馬克斯38大大, 那兩個小鱉三還有膽子回來鬧事嗎? 短期之內傢伙不能收啊!
我就是po那篇的人......
我任為一定要開放拉
我玩過催淚瓦斯槍......淚根本適用飆的
但是對上用真的噴子的匪類有用嗎

加上現在的兄弟
眼光不小心喵到.........就認為你再給他[青]

等等[鴨]就拿出來了

不開放買個砂鷹或是散彈槍......之類的
怎麼傍身阿
 
__________________
爛路爬格老人
舊 2003-11-25, 09:35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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