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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ider
和解的日期,和解書上面應該有寫吧
而自救會是找律師一起談和解事宜,其他人的和解書日期應該晚於你的時間才對
我沒弄錯的話,其他人的和解時間是今年中以後的事
以你手上的和解書及其他人和解書的日期作比對
就可以看出你那份跟律師去談和解時間不同,不能視為律師所談成和解的其中一份
理論上這點可以拿來證明
而基本上沒弄錯的話,沒交錢出去的人,跟本連拿回錢的機會都沒有
而你早就拿到錢,這點也跟其他人不同
那律師是看誰有給錢,才會把人列入和解名單中,拿去談和解
我呢
也算是自救會一員吧,只是集合的時間和地點我都沒法配合,所以一直沒法參加
只去過10月12日那次,我還是前一天在阿里山上接到電話
第二天可能來的及過去也順路,才去的,去了後才知道第一批已和解
如沒簽章、沒給律師費那就沒法列入呈上法院的的名單內,也就不能作為私下和解名單內
而自救會算是重組再來第二次,目前我不知新的狀況如何,實在是很少用手機,也不知誰有打
第一批自救會主辦人辦事態度是有些草率,會發生你那樣的狀況不是不可能
(當天看名單後,從內容一些錯誤感覺到的)
以上狀況應該可以給你一些參考,你最好是能跟那律師連絡把事情說清楚
今天我第一次知道律師費是多少,還有我不是買靈骨塔這種東西是另一種專案
自救會主辦者人不錯,只是人年輕作起事來有些馬馬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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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大.......你也是自救會的一份子??
你買的該不會是富貴專案吧??
那請問一下....你知道那位熊先生的電話嗎?
我一直想連絡他然後跟他講清楚.......
可是我已經把他的號碼弄丟ㄌ
希望你能pm給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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