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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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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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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StevenLiu

對於這個車禍報導, 我認為也不全是行人的錯, 畢竟在駕駛隨時都負有注意前方路況的責任.


這是交通觀念徹底執行的結果,外國本來就是這樣的方式在處理
一位好友的舅舅在美國車禍身故,也是任意穿越馬路導致車禍發生
對方不但沒賠半毛錢,而且好友舅舅的親人還要賠償其車頭損壞的部份
基本上交通要好,本來就該這樣執法
之前我媽媽在逛街過馬路時被機車騎士撞倒(對方闖紅燈)
該機車騎士還惡形惡狀要我媽賠他機車摔壞的錢
我媽人單勢薄,身上還流著血,結果還是付錢了事
台灣交通最令人寒心的是,誰大聲誰就贏
再加上有時警察抱著有事不如無事的心態,半逼迫性的要民眾和解
更令錯誤的交通觀念深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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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的卡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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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11-16, 12:1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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