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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s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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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文章: 174
我承認我有既定立場,同情廠商的處境。持相反意見者說我鄉愿也罷,說我不重視
消費者權益也好,我都能接受。畢竟以『文明』的態度忍受不同的價值觀,是成熟
多元社會的必要特質。

但請攻防雙方之少數人士,請不要妄以『量化』、『誣衊』的用詞來互扣對方帽子
。當一方『部分人』以貪小便宜、不知廉恥的用詞套用於另一方『全體』時,會引
來對方『部分人』以酸葡萄、偽君子的回應,自然不足為奇,網路畢竟還是真實世
界的縮影。

若真不認同對方的觀點,引言用字請簡潔精確。多一些禮儀,少一些挑釁。多一分
證據,少一分揣測。若不能做到這點,那與時下部分政界人士何異?

最後我只想說:「做任何結論,要在相同的條件下做比較,才經的起科學的驗證。
」此主題除了彰顯丸紅是一家重視商譽的企業外,既不代表此為日本企業的整體作
為,也不代表台灣所有企業均得遵循丸紅的作法,充其量只是又多了一個值得我們
豔羨的個例。而名人不重商譽的後果,自然會由市場機制顯現。
舊 2003-11-15, 05:44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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