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zon也發生過同樣的情況,但是Amazon並不承認價格錯誤的訂單,事後消費者告上法院,法庭判決Amazon勝訴...連美國這樣注重消費者權益的地方,消費者一樣敗訴.如果名人事件的受害者(

)想要告上法庭,我也樂得看看結果.
另外,希望受害者(

)換個角度想....假使名人總共需要賠償的金額,足以讓整個公司陷入財務危機,甚至倒閉,你覺得名人應該照賠不誤嗎?像HP或丸紅,都是規模龐大的企業體,這樣一個錯誤所需要賠償的金額,對他們來說或許只是九牛一毛,其所帶來的****效益,有可能還比賠償的金額來得高,相抵之下搞不好還有得賺.拿這些大公司的做法跟名人這樣一個小公司相比,好像不太合宜.畢竟得失損益是要經過評估的,如果今天需要賠償的金額對於名人來說,也是九牛一毛,我想名人是有可能照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