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hager
原來 台灣的消費者是聖人.
日本的商家 不是人...............乃"佛"也 !
|
你要這麼短視近利我也沒話說,日本該商家雖然賠了一大筆,但是卻獲得遠比實質上損失的金錢還要多得多。
既然有人說告到法院一定是消費者贏,那麼去告吧,贏了以後你們可以不要名人賠償,反正有人說重點是名人不守信譽,你們是不滿商家的態度和處理方式,到時候看看到底是消費者藉商家的錯誤行黑心之實呢,還是真的只是要逞罰商家不當的態度
P.S.之前有人看到某某店家東西賣貴了就說該店黑心,自己錢掉了被人拿去,怪人貪心,結果某店家不小心KEYIN錯誤反而不說自己黑心去下單

反而還說沒下單的消費者是聖人!?呼呼呼∼∼真是奇怪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