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osette
看了一大串,這也是我唯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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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個事件,你想呢~
如果名人的老闆跟某些貪婪者一樣的話.
是誰要負責......如果名人在員工入職時,有類似的條款.
以後如果扯到法律,也會有"替死"的人.
PS:當初去光華某家電腦公司工作時,就簽了條約,裡面有一條.
員工自行幫客戶安裝非法軟體時,員工自行負責....不關公司的事...(類似內容)
那你以為可以不幫客人裝嗎?
老闆會"叫你裝"~
除非你不想做了,不然你"敢不裝"嗎?
最後,還是出事了(輪流的,反正平均1~2年出一次)
都是由"某個員工負責賠錢",老闆可是完全不理的...
最好玩的是,一進去這家公司,每個員工,都會教我,怎樣在這家公司生存,不要被
上面的人騙..等等...造成員工完全的合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