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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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 如果今天是我碰到這樣的情形..
以我的想法來說 店家既然標示了這樣的價格 我們也達成了有效的法律契約..
店家就應該用這個價格來賣我..我不會去考慮到店家是否因此賠錢..
社會是現實的 商場也是現實的..既然出錯了 店家就應該認賠...
如果我是消費者 我覺得店家應該用這個價格賣我..
如果我是店家 我覺得我會認賠 我會用這個價格賣消費者..
舉個例子 今天要是去參加一個拍賣會...
一樣最高價值只值十萬塊的東西 A買家因為舉牌錯誤 舉成一百萬..
拍賣官三次喊價 無人出價 因此A買家一百萬成交...
A買家可以事後再去跟拍賣官說 希望取消掉這個買賣嗎?
A買家可以用 "你明明知道這個東西最高價格只值十萬塊 我舉一百萬 很明顯的看得出來我舉錯了"<==這個理由 來推卸掉責任嗎?
雖說如此 但是如果店家善意誠意的跟我洽談..
我會體諒店家..頂多要求店家用"進貨價"賣我..(人是互相的 多替別人想想 這個社會會更好)
先聲明 我沒有參加這次的訂購 我也不支持任何一邊...
我只是單純的說說我的想法...我不想打口水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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