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har039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7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這個錯誤足以讓各位如此正大光明宣告讓你們佔便宜是各位應得的權益嗎?
這個錯誤能讓各位連連在顯示卡討論區發表爭取你們私人利益主題的行為合理化嗎?



站在法律的觀點

是可以正大光明的佔名人的便宜
舊 2003-11-09, 02:50 PM #10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ar039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