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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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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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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emh01304
是呀 的確非常值得 13788元 讓大家看清你有多貪婪 真是夠值得了 火氣大? 如果你掉了東西 雖然馬上發現 卻還是被你身後的人減去了 你要求歸還 對方卻說"誰叫你要掉 掉了就是我的了" 你如果能和顏悅色的說"好呀 那個東西是你的了" 再來責怪名人是黑店吧 佔便宜不成 反怪對方是黑店 要看清的人究竟是誰呀?


這兩者不同吧

前者你可以直接告侵占

後者則有待商榷
     
      
舊 2003-11-09, 04:59 AM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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