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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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你的觀點可以回推假設一個情況:
就是今天名人在接受客戶200張FX5950的訂單,單價18000,但是後名人來卻發現她的貨源有狀況,她的進貨價格是19000,因而取消訂單。
以上情況對應你的觀點就是契合的
但是呢,此次名人事件毫無疑問是疏忽,而且是某些堅持名人該認賠網友所能察覺的疏忽,這已經不只存在網路交益的相互公平性而已,消費者要打官司我無置喙餘地,但有些不正確的消費觀念不希望藉由公開論壇散播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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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錯誤是否成立?
然後處理錯誤的態度?
這是現實生活 不是道德倫理可以完全規範的
你如果簽錯一張合同 難道可以說自己簽錯取消嗎
還不是千道歉萬抱歉的去求人
如今錯誤一方的處理態度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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