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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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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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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2
我個人的想法是偏向走法律途徑

因為我蠻相信 火鳳燎原 中的 郭嘉的暗黑陣法

只有先破壞.之後的人才會珍惜建設的成果......那個屠一城.降十城的做法不太茍同(題外話不多說)


目前網路的紛爭已經看的蠻多了

大家也是自家說自家話 .用的標準也是沒一個準則 道德.權益....都是沒用的

更甚之的告上法庭.尚待結果的也是一推


重點.............


只有立下一個重要的歷史案件 作為日後對此類似事件的唯一準則

只要發生類似事件就是依此案例作為標準.該依法出貨就出貨.該道歉就道歉

將來網路交易的規範才會完整.廠商與消費者兩者的權益才會更有保障
舊 2003-11-09, 03:13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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