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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3C確認單要留下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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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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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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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你們這樣跟那些黑店的店家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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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Happyada
如果你直接承認你是店家的人,然後公開道歉
我想效果會比較好喔
小兄弟 飯能亂吃 話可不能亂講 如果你是像跛豪兄那樣 用開玩笑的語氣來開我玩笑的話 這我能接受 但是你語氣說的這麼肯定 甚至要我公開道歉..........請問你有證據證明我是名人的人嗎? 沒有的話 還把話說的如此肯定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一分證據都沒有 還要說十分話 請當心這會為你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2003-11-08, 12:39 PM #
37
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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