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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cha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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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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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char0392
剛剛和太太看完向左走.向右走

沒想到這裡也也好戲可以看

我說的沒錯吧

名人的護己條款是無效的

走上法律途徑才是對策

不錯喔.用MX440的價格買到9800XT

作夢也會笑喔..............可惜我沒有...唉


官司都還沒打,怎麼判斷名人的合約無效?消保法中提到,當賣方的條約是屬於"不合理"的情況下,才會無效.而何謂"不合理"?什麼程度才是"不合理"?
比如這次的案例,名人在購物網上註明了"需要經過客服電話確認,訂單才成立"的條約,這個條約合不合理呢?首先,站在賣方的立場,這條約可以避免錯誤(如標價)而導致賠本;其次,站在買家的立場,這條約也可讓買賣雙方再次確認訂單,以避免下錯單,寄錯貨,匯錯款的情況,可以降低事後造成買方困擾的可能....這麼看起來,此條約似乎並不是真的那麼不合理啊?當然,合理與否的判斷不是我們自己講了就算,真要上了法庭來打官司,法官自然會了解雙方情況,再下最後定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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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11-08, 08:15 AM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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