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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k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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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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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emh01304
的確 消費者是應該要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 可是我看見的是第一個發現名人標價錯誤的人 居然不是聯絡名人 告知他們這項錯誤 而是跑來這裡呼朋引伴 而接下來居然還有人說要一口氣買10幾片 有人則說要留下確認單當"證據" 如果今天是在誤以為那是真實價格 而付了款購買的情況下 這還比較說的過去 但問題是一堆人明明知道那是標價錯誤 卻還是一擁而上 這不是存心想要敲詐店家是什麼 這難道會是"消費者應有的權益"嗎? 還是說原來敲詐別人是天經地義的事 或許我真的講話太衝了 只是從以前到現在 從來沒有一個討論區像pcdvd這樣 給我的感覺這麼好 沒想到在這個討論串內 居然冒出了一堆厚著臉皮想去敲詐店家的人(你們最討厭的不正是黑店嗎? 可是你們現在這樣跟黑店有什麼兩樣?) 我還是認為說要大量買進 在轉賣出去的人 真的是非常的不厚道


瞭解商場上合約白紙黑字所代表意義嗎
今天不管廠商的報價是錯誤.太高 or便宜.再完成合約確認後
雙方都沒有單方面取消合約的權力.否則只有司法相見

因此這問題的重點不在於廠商報錯價or消費者貪婪
而是在於"有無完成完全的合約確認手續".如有則可以據理力爭
至於有下訂單的消費者如何處理 "只能看當事人"

沒下單的消費者的我.只有在旁邊看結局
     
      
舊 2003-11-07, 12:58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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