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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d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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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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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emh01304
是呀 的確非常值得 13788元 讓大家看清你有多貪婪 真是夠值得了 火氣大? 如果你掉了東西 雖然馬上發現 卻還是被你身後的人減去了 你要求歸還 對方卻說"誰叫你要掉 掉了就是我的了" 你如果能和顏悅色的說"好呀 那個東西是你的了" 再來責怪名人是黑店吧 佔便宜不成 反怪對方是黑店 要看清的人究竟是誰呀?

引喻失當
侵占遺失物可是違法的
消費者爭取自己的權益可是天經地義
國家還設單位來保障消費者 謀求自己的權益有啥好質疑的
再者 經濟市場的基本要素是
每個人都在可能的環境下謀求自己最大的福利
普渡眾生可不是一般人的事 那是菩薩的使命
舊 2003-11-07, 11:51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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