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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2,44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ayws
消保法真是被濫用了
哪裡有規定7天內可以讓你換或退貨的(郵購除外,自己挑的沒此限制)
如果產品本身有故障或瑕疵才能換,這就有保障消費者
(設計失當不一定能換,那變成要對工廠 跟店家無關)

什麼屁話,跟店家無關?那直接找工廠買就好了,幹嘛讓店家賺一手?很多公司都不直接的end user服務,都得透過店家送才會受理,你知不知道?
引用:
再者,東西買錯要讓你換貨,店家能讓你換就要偷笑了
甚者,有誰願意買到別人拆過的二手品

買了東西要不相容性有問題,要不有瑕玼,這樣都不能換喔?而且如果真是相容性、有瑕玼的話,也不應該再拿來賣其他的人啊!更何況這些東西你以為都是店家要認賠嗎?他們對中盤都沒有處理管道嗎?為什麼其他店家就可以?你有沒有做過生意?
引用:
提升店家素質前也請提升消費者知識
至於沒有啥售後服務的電腦賣場,目前越來越普遍了

像你的消費者意識(我不稱它為知識)就應該要好好提升了,爛店家就是都用你這一套,消費者又不抵制,難怪爛店家還可以生存…
舊 2003-11-01, 09:34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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