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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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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20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it0316
東森購物說的再怎樣誇張,我覺得是還好,這就是宣傳手法!
但是我不能認同如發文者的購物糾紛,
還有如標示錯誤而讓消費者上當,你告東森,他推給商品提供商
他只是提供購物服務平台...關於商品卻不用負責,那是廠商的事!


最後一句話不對喔∼
賣的人當然要對他賣的產品負責囉
舊 2003-10-22, 03:04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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