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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0316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taibei
文章: 829
東森購物說的再怎樣誇張,我覺得是還好,這就是宣傳手法!
但是我不能認同如發文者的購物糾紛,
還有如標示錯誤而讓消費者上當,你告東森,他推給商品提供商
他只是提供購物服務平台...關於商品卻不用負責,那是廠商的事!
舊 2003-10-20, 02:48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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