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enhero
商家願意讓銀行裝刷卡機 就簽約不得對客戶收2%手續費
在塑膠貨幣大行其到的時代 商家目的是增加客源層面 商家就必須 吸收此費用
如果商家經營不善 盈虧也要故客戶負責嗎
如果商家對客戶增收手續費是違約行為 可以檢舉
現金價含稅價 VS 含稅刷卡價 為何不公平 這牽涉到個人信用
|
只好等你來達到了...
不要只會高談"理論".做給我看看吧~
然後把順發,有樂,亞聞等"一開始"以你的觀念來執行的.
確一個一個改成目前"現金價"跟"刷卡價"的.的這些"無良"的廠商打倒.
然後我再來看看,你如何自行吸收"費用",價格還可以比他們便宜.
這裡的講法以"電腦物品"來談.(因為很少有物品,可以像電腦利潤是低於5%的).
利潤高的商品,2%根本不算什麼,自行吸收是合理的...
1.要服務.
2.要價格.
3.要刷卡不加價
4.要刷卡含稅
期望大家都能做到,不去做不到這樣的店家購買.
以這樣的觀念,電子街跟光華商場,大約要掛了80%以上的商家吧~不過一定不會,因為消費者就是貪小便宜..所以這些商家還是大行其道.
註1:5%的利潤不是虎兒訂的,有在看財經等雜誌的,就會知道了,電器部份是15%左右,至於其他的物品,自己看看也知道,大約講個一下好了,以7-11,喝的是50%的利潤,GAME卡是30~40%利潤,電話卡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