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我是湯姆
Master Member
 
我是湯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藍斯洛特 蓄意殺人罪來判才對 然後立刻查封資產


我也覺得應該判蓄意殺人!

已經喝酒了就不應該開車, 法律也有規定!

既然已法有規, 那知法犯法還不是蓄意是什麼?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舊 2003-10-09, 08:07 P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我是湯姆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