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q012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恕我直言, 你女友如果真不喜歡他, 沒有人可以強迫她一定要去理他
這是什麼年代了? 不可能還有父母逼自己的兒女一定要跟誰在一起的
事吧? 你該考量你的愛對你的女友影響力有多少了, 你女友該不會是
心意不定吧? 如果不是, 為了你去實行完全不理(前男友)政策會很困
難嗎? 祝好運
 
舊 2003-10-07, 02:51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q0127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