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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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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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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如果要賠錢要賠多少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hiuitsao
兒童及少年****易防治條例: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易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
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易者,科新臺幣十萬元以
下罰金。
若上法庭不用坐牢 但這筆錢跑不掉..民事方面還有...
最好有誠意去和解..
請問併科這兩個字的解釋是
要坐牢且罰錢
還是
坐牢或可選擇罰錢
謝謝
2003-10-06, 05:1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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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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