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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_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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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123
請教一下懂所得稅的朋友一個問題

今天收到一張稅捐處所寄來的一張稅單
說我85年度的所得稅(罰鍰)尚未繳納,
如果已繳納過了,要我將收據影本寄回,
問題是民國85,86年的事了,我已忘了是否已繳過了
就算我繳過了,收據也不會留這麼久,
想請教一下懂稅法的朋友,現行稅法有無規定收據要保留幾年
因為如果它又寄一張要我繳納10年前得所得稅的話,那我要去那找收據呢?
thanks
     
      
舊 2003-10-02, 09:5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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