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akaveli
那請問lioushen大大~~我被我以前一個朋友騎車出車禍(我給他載)~造成一之手現在完全廢掉(神經斷掉)~然而我那朋友完全不負責~現在消失的無影無蹤的(其實他在花蓮)~~這之間所有的手術費加復健費也要100萬跑不掉而且都是我爸媽出的!! 雖然已經快2年了~我還可以告他嗎??
如果不行反正我已經豁出去了~我會讓他比我更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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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的原因為何 ??
若是第三者導致的 , 那他也算是受害者 , 並不算是行為人 , 你不能告他 .
如果是因為他駕駛的錯誤原因導致車禍 , 那他就是行為人 , 必須擔負起刑法上
及民事上的賠償責任 .
不過傷害罪只有半年的追溯期 , 也就是您已經過了這個追溯期 , 所以無法
告他了 !! 而且按照您所描述 , 這算是重傷害罪 !
希望您的手能夠在復健之下恢復正常功能 ....
至於您說要豁出去 , 我想 , 請您再三考慮 , 或者您現在只是傷了一隻手 , 如果
做了什麼遺憾的事情 , 可能您的下半輩子都受到影響 , 父母親辛辛苦苦的養您
長大 , 也都白費了 .
建議您想辦法和對方聯絡 , 跟他理性好好談一下這件事情 , 讓對方能夠體會您
的痛苦 , 也能夠幫你出一下醫療或精神上的賠償 .
引用:
看來以後有朋友要叫我載他時,我該考慮一下了
說不定那天"莫名其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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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