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ekyll
想麻煩大大幫我解答一個法律的問題好嗎?就是有一塊土地是祖產後來分割給各個子孫了,我們分到的那一快剛好有一半上面早就有其他人的房子了,如果不催討的話,會部會經過一定的年限之後就不能催討了,變成他人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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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 我也不是律師 , 所以我無法回答所有問題 ....
我只是對於交通方面的問題 , 有些許的研究而已 !!
您可以到您所在縣市的公所 , 或者縣市政府辦公室 , 得到免費的法律諮詢 !!
不過就您的問題 , 我想 , 您可以先行以存證信函給對方 , 要求其支付土地租金 ,
或者限期拆除 . 至於變成他人的 , 我想這不會 , 如果您的土地有權狀的話 , 只要
這個政府還在 , 那產權絕對是沒有問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