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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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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39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yider
我從刷卡十五萬(還借用到女友的卡負擔一部分)到全部還完一共五十日
只多給銀行七百多元(含轉帳費用)

蠻同意您的說法,其實這些卡,當作救急或生意上的需要有時真的很好用,有時在外面,臨時要調筆錢,坦白說實在不太願意跟朋友調,欠這個人情,永遠還不完。跟
銀行借,一些手續花掉的時間,換算成您的收入,絕對比這七百多,來得有價值。
當然這只是個人的看法,聽聽就好了。
舊 2003-09-25, 06:07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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