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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Ch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52
分手吧!!

他自己種的因,他該自己還!有這種老爸,他老媽其實也可以不用管!自己做的事,應該自己去擔當,才算是男人!!不應該留給其他人來償還,別人沒必要幫他來還啊!!況且才50萬!他既然花的這麼爽快,就自己去還吧!你要是幫他還這次,你這輩子就一直幫他還下去吧!!永遠別想有翻身的機會了!!

現在的女孩子要找到可以養你一輩子的男人已經很難了,大部分都是各賺各的,一起養這個小家庭!很難找的到當老闆的有錢老公!這樣子兩個人過活就已經很辛苦了,還要背債,那要是再生了孩子,日子要怎麼過啊?
要是他連這50萬都沒辦法還,勸你還是算了吧!這種沒擔當的男人不要好了!難道你以後嫁給他,還要再跟家裡借錢嗎?一備子有需要活的這麼辛苦嗎?自己一個人賺多少就花多少,多愜意啊!!

唉!!
舊 2003-09-25, 12:43 P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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