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請問...ku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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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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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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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izzyyoda
她的意思應該是說,有人要拿菜刀去殺人,
並不能就禁賣菜刀,罪也不在菜刀.



屁屁火...
有人看了屁屁火去放火,
並不能就禁看屁屁火,罪也不在屁屁火 是一樣的意思嗎

anyway
kuro這個所謂"提供mp3平台"的東東
能夠收到錢錢,可是它收到錢錢的結果,卻是使用者犯罪....


感覺好像"米國的毒蟲"喔 還是合法的那一種 >__<
為什麼"政府"不處理這種(犯罪行為)
要等到301 或IFPI 想再收錢錢時,再來二面不是人


而這段時間,犯罪人口不段的上升
KURO的狗們,卻日進斗金
(這才是我最怒的地方,我都沒事先想到 >_< )
舊 2003-09-21, 10:42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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