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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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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哞哞 Sonic Ron

所以講到哞指的EF-s專用鏡,既然EF-s這系列鏡頭只能 for 300D,那在標示上就應該以APS為基準,畢竟300D的感光元件並非全幅式!而且既然專為300D設計且只能用在300D上,又何需去以135鏡頭的標示法標示之(嚴格說起來,EF-s鏡頭並非標準135鏡頭),EF-s只要註明是以APS為基準焦段設定的話,並不會有任何詐欺的行為產生的。

就如同!在台灣明明大家習慣用的是公尺,買張台灣地圖上居然以英尺標記,實際所得距離上當然無誤!但是何需脫褲子放屁讓人多做一次換算工作,又不是國小在考數學。

哞的主要意思大致是如此,基本上我們是有得到共識,只差在出發點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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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往彩虹出發了!晚點再槓∼ [/B]


有一點還是要講一下,您說這顆EFS鏡頭「何需去以135鏡頭的標示法標示之」,我認為他「根本沒有用135鏡頭的標示法」啊?事實上我根本不懂什麼叫「135鏡頭的標示法」,鏡頭不管是對應135還是120還是APS還是消費性DC等等,他的焦距都是那樣,並不會說一個120相機的80mm鏡頭,我們拿來用轉接環轉接到135相機上,那個鏡頭就要「以135標示」,來把他叫做「50mm鏡頭」。

我覺得你把他的18~55這個數字當成「135標示法」這不是正確的觀念,沒有什麼標示法的,鏡頭焦距就是那樣。

總之,這次討論其實我自己收益也很多,自己也去趁機找了NIKON和OLYMPUS的數位DSLR專用鏡頭的規格,讓我開了不少眼界。我自己也老早定了一台300D,希望以後能和哞君一起交換使用技巧與心得。
舊 2003-09-15, 05:06 P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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