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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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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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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thomasryo
上回看了繼續的電影版,上頭有提到一則法律,但不知是否各國皆通,那條法律的大概是說,當遇上意外的時候,犧牲他人的生命是合法的…


這稱之為「緊急避難」,是法定阻卻違法事由的一種方式,可免除或減輕刑責。
然須有相當程度的主、客觀條件方可能阻卻違法。
客觀條件:須有危難存在、危難須緊急、避難行為須不得已、行為須不過當。
主觀條件:須有行緊急避難之認知。
適用緊急避難保護之法益:生命>身體>自由>財產。
 
舊 2003-09-14, 01:21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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