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是了
你去查過相關資料了沒有啊?
是否有照片這麼回事兒啊?
要不然,你憑啥說人家「如此自以為是」「發現自己無理」啊?
|
Lisa 說的沒錯,有照片,可參閱花蓮地方法院的判決書
以下原文照登
【裁判字號】 90 , 訴 , 256
【裁判日期】 920822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裁判全文】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五六號
原 告 莊汝貴
訴訟代理人 呂勝賢律師
被 告 李滿妹
釋證嚴即王錦雲
訴訟代理人 陳文松律師
曾泰源律師
聶齊桓律師
右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劉振瑋律師
李念祖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被告釋證嚴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零壹萬元,及自民國九十年八月七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釋證嚴負擔。
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臺幣𦍑拾𦍑萬陸仟元為被告釋證嚴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
於假執行程序實施前,被告釋證嚴以新臺幣壹佰零壹萬元為原告供擔保後,得免予假
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 實
甲、原告方面:
一、聲明:
1、被告等應連帶賠償原告新台幣壹佰零壹萬元正,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2、被告等應將本件判決之判決書刊登於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中央日
報,民生報各乙天。
3、訴訟費用由被告等共同負擔。願供擔保請准予宣告假執行。
二、陳述:(參見附件一,共七七頁)。
乙、被告方面:
一、聲明:
1、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2、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免為假執行。
二、陳述:(參見附件二,共九四頁)。
註、雙方所提出證據均在雙方陳述內容中,又本院所引用者將記明出處,不另臚列。
理 由
□□綱要:本件雙方調查、辯論事證甚多,且兩造陳述相當綦詳,判決理由篇幅甚鉅
,因而簡述綱要裨益查考。
第一部份:原告陳述之紀要。(本判決書第七頁至第二十五頁)。
壹、法律關係。
貳、被告二人之侵權行為為不法行為。
參、被告二人確有共同侵害名譽之故意或過失。
肆、發生損害及因果關係。
伍、依民法第一八五條第一項、第一九五條第一項,應負賠償責任。
陸、就被告陳述等答辯部分。
柒、對本院準備程序中證人證述部分。
捌、舉證責任部分。
玖、言詞辯論庭紀要。
第二部分:被告陳述之紀要。(本判決書第二十五頁至第五十三頁)。
壹、事實。
貳、依法院指示所為之爭點整理。
參、原告主張之駁斥。
肆、舉證責任部分。
伍、言詞辯論紀要。
陸、結論。
第三部份:程序說明。(本判決書第五十三頁至第七十頁)。
壹、關於本件進行之程序。
一、背景說明。
二、本院試行和解。
三、被質疑之釐清。
四、訴訟程序進行之協商。
五、爭點整理。
六、調查證據方式及範圍之確認。
七、本件訴訟程序進行之大概。
貳、關於原告起訴之合法性。
一、關於原告意識能力之爭執。
二、該爭執之現存的參考資料。
三、程序上簡化爭點之過程。
四、本院職權審查起訴合法性之認定。
參、關於本件之調查程序。
一、調查證據之程序。
二、調查證據之範圍。
三、調查證據之方法。
第四部分:爭執重心與舉證概述。(本判決書第七十頁至第八十三頁)。
壹、雙方爭執的大概。
一、爭執的源起。
二、如何的「特定事件」。
三、「特定事件」如何舉證。
四、阻卻違法否。
貳、本件相關舉證之概述。
一、相關舉證責任的說明(舉證責任之分配與如何形成心證)。
二、相關證據調查的概述(列舉相關主要證據實質項目摘記)。
第五部分:形成心證之理由。
壹、原告主張如何的侵權行為。(本判決書第八十三頁至第九十四頁)。
一、原告就訟爭事實的主張責任。
二、原告就訟爭事實的主張責任是否已盡。
三、原告指稱被告釋證嚴具體指明原告之初步認定。
四、進一步整理,這個侵權行為之具體內容。
五、原告所稱,是否具體到侵害原告之名譽。
貳、如何界定此「(一灘血)特定事件」。(本判決書第九十四頁至第一百十
一頁)。
一、原告認該事件是不存在的(轉述不一)。
二、原告所稱被告釋證嚴之相關轉述、評論。
三、被告就此部分之相關意見。
四、本院歸納整理之大概(作為審理重心)。
參、被告就所主張侵權行為的基本舉證。(本判決書第一百十一頁至第一百二
十一頁)。
一、相關說明。
二、原告所為之相關舉證(原告醫德之普遍情況)。
三、被告就此所提出之相反證據(普遍情狀證據)。
四、被告就具體求醫事件之證明,亦得有反駁原告舉證之可能。
肆、被告所稱「(一灘血)特定事件」是否真實。(本判決書第一百二十一頁
至第二百二十二頁)。
一、被告所指稱是如何的事件。
二、這個(一灘血)特定事件的大概。
三、原住民陳秋吟之死亡證明書。
四、究竟陳秋吟有無到莊診所求診。
五、究竟莊診所有無拒診陳秋吟。
六、就一灘血的事件,本院認定結果。
伍、被告二人是否構成侵權行為。(本判決書第一百二十二頁至第?頁)。
一、已經調查證據結果,相關事證的歸納。
二、被告二人之個別觀察(與共同關係)。
三、損害賠償範圍之認定。
-- 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