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母親一個月住療養院的費用總額約15000~18000元
我自己住3000元(不含水電)的套房~我一個月薪水不過22000元
1.我家只有"我和我媽"=不符合該戶工作人口的1/3標準~無法申請低收入補助
2.我媽兩眼失明+四肢中風+糖尿病引起腎衰竭+敗血症(感染)
可惜"只有"63歲~不能申請老人補助津貼
3.我媽住的療養院~不在高雄市社會局補助的療養院名單內
無法申請療養院1/4的補助~就算有~最少得要排半年以上
4.目前只能申請殘障補助津貼~3000元
PS:我家根本沒有任何不動產~台灣的社會福利真是棒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