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和老爸討論到~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的處死方式
ex:
用槍打死人的:槍斃 (彈數比照被害死者的數量,複數受害者可累計彈數)
用刀的:砍幾刀就還幾刀......
縱火燒死人的:火刑....
車子撞死人的:同樣車子輾過去......(砂石車倒車補一刀的也照實還原)
etc.......(好殘忍的父子......)
簡言之就是忠實還原
當然"蓄意謀殺"的案例可能才適合這種鬼刑罰吧.......
如果罪犯遇此大難還不死
表示老天憐憫
相信饒他一命,改處期刑也沒人有異議吧.......
以上
全•是•幻•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