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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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tanleyding
這位仁兄,那些事,過去就過去了,反正你也上來宣洩過了,不要想太多!要不然只是讓自己更不干心而已!
說真的,你所遇到的這種事,我蠻為你抱不平的,要是我,絕對不會輕易讓爛渣吃定!
教你一個方法,要是你還心存不干的話!!
寫封存證信函給那個店家,但語帶強硬並務必陳述事實!把所有你覺得不合理的地方寫下來,像是七日內有問題換貨等!!如果他們店裡明確地標示這個標語,或你買之前,店員有告訴你這個協定,你就可以用這個訴求,在存證信函的結語那寫:"該店已聲稱七日內有問題換新品,但本人卻只拿到良品;已構成欺騙消費者之嫌疑,已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及公平交易法!!!"
你看他收到這封信後,會不會跟你好好處理!!
註:存證信函具法律效應,要是你寫給他,你自己要留底,郵局那也會留底,被申訴人那也會留底!! 要是你有什麼不懂,可以先在這個論壇傳簡訊給我,留你的電話,我教你怎麼做!因為小弟我也作過這種事,也打了場勝利的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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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寄存證信函的郵資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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