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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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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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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seal1030
小弟也覺得顧客應該要有檢視產品的權利,台灣廠商出東西常常也是外包裝說的不清不楚或看起來很漂亮,規格什麼的卻要看了才知道,而且3C大賣場的包裝設備應該都有,所以拆開給顧客看檢視是應該的,因為由商場人員拆外盒的包裝繩與外盒在商場服務人員與購買者雙方監督也不怕動手腳或什麼的,當然有些真的不能拆像創見那種隨身碟的包裝方式,那就沒辦法,當你看了不是你想要的..可以不購買,不然買回去發現不是你想要的再來辦退換貨的手續對雙方不也是種困擾咩
以小弟本身的例子:
前些天要幫人家購買ASUS P4P800的主機板,對方要求要買Rev2.00的版本,小弟在新竹順發看到ASUS P4P800八月份的版子...傳聞八月份的版子是Rev2.00版的,小弟不感確定..因為沒有實體展示證明且盒子上也沒說Rev版本,小弟拿了在架上的一盒P4P800去找賣場服務人員說明我想請他們拆外包裝的封裝條與打開包裝盒我想看主機板的版本,說明為何要看的目的後...賣場人員也是答應讓拆給我看,然後我檢視是Rev2.00的版本後,也決定購買,若我不能檢視或沒有檢視卻買到Rev1.02或1.04的版本,小弟要怎麼跟委託者交代..還要拿回去退換..不是更麻煩..所以小弟決得購買者本來就有請求協助拆封看的權利,況且顯示卡的包裝也類似於主機板..並非不能拆的那種包裝,以上是小弟的小見解..若有錯請指證..謝謝


這例子不太一樣,因為你已經先指出你要買的產品種類與指定型號,如果是這型號你就要購買。這是你跟賣方買東西前的協議,它要做生意當然要拆給你看,因為這是交易成功前的協議。

但往往賣方和顧客之間的衝突在於買方真的只是看看而已,並沒有協議是否在一定條件下購買。這時賣方當然就得評估風險,畢竟電子產品不比衣服,試穿完在折好放回去照樣當新的賣。要不然今天如果有客戶說他要看看HD的PCB那一塊上的晶片做得好不好,他的臉不就馬上綠得跟什麼大便一樣………
而且他還只是小小的工讀生或員工,他也扛不起………

除非拆開的sample可以消帳,要不然誰要買被拆過的電子產品?
舊 2003-09-03, 12:47 P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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