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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b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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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5
我之前已經有跟台北市的消保官檢舉過了
只不過我跟東森簽的合約是用公司的名義,
因此台北市消保官回答我不能受理,
因為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契約行為,
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所以我也只好算了,
希望大家只要是個人簽約的用戶,
就可以把東森違約的資料,
寄到台北市政府,
註明消保官收即可

東森真的太惡劣ㄌ,
後還我不爽,退租,
還扣我2000元,
我也只能自認倒楣ㄌ~~
希望大家不要讓這種惡劣的財團繼續下去~~
舊 2003-08-21, 04:2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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